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交通法规】
┝ 交通法规
【事故处理】
┝ 事故处理
【事故赔偿】
┝ 事故赔偿
【事故认定】
┝ 事故认定
【事故诉讼】
┝ 事故诉讼
【交通知识】
┝ 交通知识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济南交通事故律师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
 新生儿因重度窒息死亡 南京某医院赔偿十四万
 职工交通事故获赔偿后仍可获得工伤待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划分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难点在哪里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201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钱?
 晋中3·27公交车撞死母子案嫌疑人被公诉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事故诉讼事故诉讼 →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专业解答:苏某诉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专业解答:苏某诉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 山东交通医疗事故律师网 作者:李安南 律师 发表日期: 2013-03-08 15:16:18 阅读次数: 3058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专业解答:苏某诉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被告唐某家中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平时是由其丈夫和弟弟驾驶,唐某本人不会驾驶。2011年11月12日,被告唐某的丈夫外出,同村苏某(15岁)前来串门,唐某问起会不会驾驶摩托车,原告苏某见此询问,便夸自己十分熟练的驾驶摩托车,唐某随让苏某驾驶摩托车带着自己到镇上赶集。到了繁忙的小镇上,因原告苏某缺乏驾驶经验,集市上又比较拥挤,摩托车在行驶中将路边摆摊的谢某撞伤,谢某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共花去医疗费40000元,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认定,原告苏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下,原告苏某赔偿了谢某的经济损失。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李安南律师(13506405345)

原告苏某赔偿谢某的经济损失后,认为自己是受被告的委托前往及时购物的,被告唐某未经原告父母的同意指使未成年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被告唐某应当分担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一部分损失。苏某在多次找唐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便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将唐某起诉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在济南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被告唐某认为,自己再请求原告苏某驾车前往实际的过程中,曾反复询问苏某驾驶技术如何,能否保证安全,可原告苏某一再承诺能保证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才让原告苏某驾驶摩托车带自己前往集市,到了集市,由于人多拥挤,再加上原告苏某驾车技术生疏,不能及时做出应急措施,将谢某撞伤,此件交通事故完全是由于原告苏某驾驶技术不过关造成的,和自己无关。原告苏某认为和自己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自己让原告帮个小忙,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合同关系,因此,此次交通事故中谢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眼高苏某自行承担,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济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征得原告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指使原告苏某驾车为其服务,虽然此次交通事故是由于苏某驾驶技术不过关缺乏经验造成,但原告苏某驾车的行为显然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故,此次交通事故唐某承担主要责任,苏某承担次要责任。谢某的损失,由被告唐某与原告苏某按照责任比例分别负责赔偿。

山东交通医疗事故律师网 www.jtsglawyer.com


上一篇:济南交通事故律师专业解答:胡某交通肇事案
下一篇:新生儿因重度窒息死亡 南京某医院赔偿十四万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交通事故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5 手机:13506405345 13365318222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