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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法规交通法规 → 济南医疗事故律师:患者就医花费1000多元无药品清单 医院承认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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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疗事故律师:患者就医花费1000多元无药品清单 医院承认有错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 山东交通医疗事故律师网 作者:李安南 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3-09 16:49:36 阅读次数: 2006

                                                济南医疗事故律师:患者就医花费1000多元无药品清单 医院承认有错

                                                           山东交通医疗事故律师网:http://www.jtsglawyer.com/

浦江读,谁知道,一场病看下来,病历本、发票、药物明细啥都没有,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吃的是什么药,这家医院也太不正规了。

    记者核实:楼先生今年50多岁,患忧郁症20多年,断断续续在各大医院治疗。

    5月11日,楼先生在街头拿到一张“金华市协和医院”的广告单,上面写着“免专家会诊费、挂号费、检查费、检验费,先进仪器治疗,国家免收药费50%”。

    楼先生被广告吸引,第二天早上10点,他赶到了位于金华人民西路的“金华市协和医院”。

    楼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想看精神科,但“协和”没有这个科室,护士建议他到中医科就诊。

    由于不需要挂号,楼先生径直走进了中医科。办公室里有两位医生,都没有胸牌,其中一位看上去60多岁、皮肤偏黑、头发稀少的医生接待了楼先生。

    医生自称姓李。了解病史后,他对楼先生说:“你先做个基因检测吧,100块钱。”

    做完检测,李医生又建议他输液,除了1瓶大的注射液,还有5瓶小药水,“这个原价900多,收你400多。”

    最后,李医生又给他开了中药,500多元。

    这次看病,总共花了楼先生1025元。和一般医院需要自己到窗口缴费不同,“协和”有跑腿护士帮忙代缴,楼先生只需要坐着等待。

    几分钟后,护士递给了楼先生两张长条形的手写收据,一张为“化验费100元”,另一张为“治疗费925元”,稀奇的是,上面既没有化验项目,也没有药品明细。

    当天下午1点多,楼先生输完液,提着20包中药回家了。随后几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以前在别的医院看病,病历、用药清单这些都有的。”

    楼先生怀疑,自己是不是上当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协和”。

    在该院负责人曾亮向记者出示的执业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并不是“金华市协和医院”,而是“金华协和门诊部”。

    疑问1:在广告传单及网上,为何“门诊部”变成了“医院”?

    曾亮:这大概是负责宣传的企划公司弄的。

    疑问2:为何没有病历卡?

    曾亮:医院有病历卡,但一般只有在病人主动要求后才给,另外,我们有些医生比较懒,没去写病历。

    疑问3:为何没有用药清单?

    曾亮:像中药方子,品种太多了,我们这的机器还无法打,都是手写在纸上的,写好后,我们自己留底用,以方便病人下次来就诊。西药我们一般会有清单,这次可能疏忽了。

    疑问4:广告上说免检查费,为什么又收了楼先生100元检测费?

    曾亮:如果每个人看到广告,都想来做个免费检测,就乱了。所以,我们就先象征性地收100元,最后会在医药费里减掉这100元。

    曾亮最后表示,楼先生的遭遇,确实是医院工作人员的服务不到位,有些地方没有对病人交代解释清楚,他们将予以改正。

    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局了解到,“协和门诊部”虽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在经营过程中一直“不安分”。

    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管科吴科长告诉记者,4月25日,“协和门诊部”刚刚由于超科目经营,遭到警告处分。在此之前,工商部门还因“协和”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对其罚款1万元。

    吴科长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门诊部一定要给病人提供病历,并要写明病人信息、医生诊断、用药等,“协和的做法显然是不行的。”

    而病人的用药清单,吴科长表示,是否打印由各个医院自行决定。

    至于将“门诊部”宣传成“医院”,则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只能用第一名称,即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来进行宣传。”吴科长说,该门诊部将自身夸大成医院,卫生监督所可以作出警告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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