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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分类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 匿名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6-05 11:15:03 阅读次数: 1928

交通事故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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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李磊律师 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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