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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济南非法电动车事故频发,不到仨月伤亡百人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发表日期: 2017-03-29 11:29:44 阅读次数: 184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八旬翁驾老年代步车上了高架,刮了本田轿车。交警供图

  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这么幸运,去年以来,济南市已经有92人在非法三四轮车事故中死亡,523人受伤。27日,济南交警公布了多起涉及此类车辆的典型事故,其中一起事故中就有4人死亡,十分惨烈。

  开着无牌代步车,打着电话出事故

  3月9日以来,济南市加大了对于以老年代步车为主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在高架路,交警部门一直禁止三四轮车、摩托车驶入,查处闯禁区的三四轮车也是高架路交警的日常执法内容。即便如此,还是不时有心存侥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三四轮车上高架。由此引发的事故也不时发生。

  “我的车在北园高架西向东方向正常行驶,被一辆老年代步车刮了,现在在历山路下桥口附近。”27日上午11点05分左右,济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城市高架路大队民警接到了这么一个报警电话。

  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灰色的本田CRV轿车和一辆蓝色的俗称老年代步车的电动四轮车,车牌位置只有“众新电动”四个字,并没有悬挂号牌。民警在现场看到,本田轿车的右侧被刮蹭留下了蓝色的痕迹,老年代步车的左倒车镜也损坏。

  “我们赶到现场后,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对于事发原因没有异议,称是自己的责任,愿意为对方修车。”处理事故的马警官介绍说,事发前,本田轿车和老年代步车一前一后,在北园高架由西向东行驶,在驶至事发地点时,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电话突然响了,他低头去接电话瞬间,车辆失控刮上了本田轿车。

  双方对于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也及时将车辆移到了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对于代步车驾驶人提出的自行解决的要求,民警予以了拒绝。

  “事故双方经过协商,如果对于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可以走简易程序,但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必须予以相应处罚,不能视而不见。”马警官说。经过查询,代步车驾驶人出生于1937年,已经80岁高龄,非但车辆没有挂牌,他本人也没有取得驾照就驾车上高架,事发时还违法接听电话。

  对于这些,民警依法暂扣了肇事的老年代步车,目前仍在对事故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驾驶人安全意识差,去年一年伤亡500人

  “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设计时速都达到了20至80公里,而且体积小,质量轻,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时极易造成车辆侧翻,致使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甚至死亡。”济南交警支队副中队长段富勇介绍,更严重的是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多数并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等交通违法多发。

  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事故屡屡发生,27日济南交警发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在去年12月23日发生在248省道济阳段的一起事故中,一家三代4人失去了生命。

  当日下午4点50分左右,济阳县垛石镇米桥村51岁的孙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儿媳、孙子和孙女,沿省道248从县城返回家中,在驶至90公里+300米处玉皇庙村附近时,欲从道路中央缺口处掉头,途中与一辆白色无牌轿车相撞,电动三轮被撞解体,驾车的孙先生当场身亡。车内三人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今年1月9日下午4点13分,国道220线也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事故。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国道220线由南向北逆行,在驶至北赵村路口向东转弯时,与沿国道220线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电动车损坏,李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民警调查,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未确保安全驾驶,转弯未按规定让行,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类似的事故并非个例,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济南市就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45起,死亡80人,受伤434人。今年以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般程序事故86起,死亡12人,受伤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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